对一种事物属性的规定是由与之相关联的多种存在样式所决定的,椅子的自然属性是自然界所给予的。
椅子的社会属性是人类所给予的,通过人们对椅子的生产、交换、使用过程,使得椅子的各种属性得以显现。
可是我们又不能将所有其它属性排除在本质属性之外,而当作一些附属的存在而被规定。
原因就在于我们不可能将木制门窗、木制家具、木制艺术品,以及通过人类改造而具有了社会属性的一切存在样式的本质。都归结到自然存在的树木中去。
如果这样,我们对于事物本质的追寻将毫无意义,因此,我们对于事物本质的追寻应该只限定在我们所要追寻的现实范围之内。
于是我们不用在追求事物唯一本质的事情上所卡住,通常人们把本质的东西作为唯一的东西去把握。往往造成了当今哲学在本质问题上的困挠。
未加任何社会改造的自然之物,对于它们的本质必定是自然的本质。这也是人们在把握那些自然之物时,不用考虑其它存在样式的原因所在。
但是,一经人类社会的改造,自然之物就与社会之物结合为自然的社会物,或者是社会的自然物,两者就在水土交融中体现着自身。